•  

    【不适应幸福】

     

    晚上到海边散步,海风徐徐,凉爽沁人。这时看到两个旅客披着长袖衣服急急地往大巴里钻,直呼“好冷”。此时导游说:大概是南方太热,乍来青岛,反倒对凉爽不能适应。

     

    有人不能适应“凉爽”,那么,如果让苦难深重的人一下子跌进了快乐世界,他会不会不适应幸福呢?

     

    【学习爬起】

     

    在广场的一角,旁观小朋友学习轮滑,教轮滑的老师是个红衫少年,清俊爽朗,很是好看。

     

    他弯下腰扶住一个踩着轮滑鞋晃晃悠悠的小胖子,略一松手,还没几秒钟,小胖子就“呼哧”一下摔倒了,结结实实一个屁股蹲儿,急得旁边的胖妈妈凑上前扶。

     

    我本来以为红衫少年要扶他起来再练,不想少年蹲了下来,一招一式地教小胖子如何自己爬起来。立膝、着力、蹬脚,这里面果然还有一番道理,不然踩着轮子怎么好爬起来呢。

     

    在你摔倒的时候,扶你起身鼓励你再来过的自然是好意,但更难得的是,那人教你如何爬起。

     

    【二流厨子】

     

    读【蔡澜谈日本之日本料理】,方知日本料理之所以贵,是因为好些石材都是要浪费掉的。鱼和贝类的头尾,必须大刀阔斧地砍下来扔掉,“吝啬成性的厨子,切出来的肉块一定不好看,是二流厨子。”

     

    整本书一下午翻完了,没多大意思,只有一篇很喜欢,叫【肥婆小料理】。

     在线阅读地址:http://www.qinday.com/book/79/79107/3651047.html

                               

  • 还是宁愿痛 - [小随笔]

    2009-07-24

    拔牙之前,要先往牙床上打一管麻药,麻劲上来,毫无知觉,牙齿就拔掉了。

     

    虽然不痛,但是,没有感觉实在是太可怕了。

     

    掏出小镜子来看自己,明明摸在自己的下巴上,却像在摸一块冷腻的生猪肉,明明抚在自己的嘴唇上,却像在抚一片蔫软的白菜叶,这哪里还是我的脸啊。

     

    我的下巴、嘴唇、脸颊、皮肤、肌肉,仿佛在刹那间不翼而飞了,它们曾和我朝夕相处,而此刻我却找不到它们,自己感觉不到自己,是多么恐怖的事情啊。

     

    所以,尽管知道麻药退了会很痛,我还是希望它快快失效。如果我的下巴痛,我知道我的下巴还在,如果我的嘴巴痛,我知道我的嘴巴还在,只要我还痛,我就知道我没有失去它们。

     

    对,宁愿会痛。

     

    如果爱情会让我痛,说明我尚有真心付出的勇气。

     

    如果背叛会让我痛,说明我尚有掏心挖肺的真诚。

     

    如果失败会让我痛,说明我尚有挑战目标的魄力。

     

    如果离别会让我痛,说明我尚有聚散离合的悲喜。

     

    【红楼梦】里,林黛玉幼时体弱,曾有癞头和尚来化她,说道:“除非从此以后从不见哭声,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

     

    什么?自此不会有宝哥哥,不会有大观园,不会有那些痴痴怨怨纠纠缠缠?只来人世一遭,七情六欲尽失,“平安”又有什么意思。

     

    如果让林黛玉再选择一次命运,估计也和我一样——还是宁愿痛。

     

  • 【有病呻吟】

     

    我想用一句话来总结一下我这一个半月以来的状态:鉴于有太多无病呻吟的人,我只在有病的时候呻吟一下好了。

     

    【黑手党】

     

    读林燕妮的小说,里面讲起旧日香港报纸出刊的情况。那时没有电脑,打字都是要按照稿子一篇篇捡字粒的,每一个字粒都像把字反过来刻的小型图章,用完再用,难免沾上油墨,所以,字房工人的双手也永远沾满了黑黑的油墨,所以叫做——黑手党。

     

    【注册结婚】

     

    外地创业的朋友发短信抱怨说,注册公司好麻烦。我回道,注册结婚倒是很简单。

     

    转念一想,如今不幸福的家庭那么多,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登记结婚太容易,协议离婚又太难。结婚容易,让没有思量清楚的人稀里糊涂地跌撞进了婚姻的门槛,离婚艰难,让积怨重重的夫妻凑合度日勉强维持,大家都不快乐,最最苦了小孩子。

     

    为了无辜的小孩子,也应该建议修改婚姻法,让注册结婚像注册公司一样麻烦,申请离婚像公司倒闭一样简单。

     

  • 日食爱情故事 - [小随笔]

    2009-07-23

    通过电视直播看今天的世纪大日食,中间穿插嘉宾的科普讲解:日全食的过程包括五个时期:初亏、食既、食甚、生光、复圆,其实亦有钻石环贝利珠等瑰丽景观。忽然觉得一场日全食就像一场男女相遇的爱情故事,不禁莞尔。

     

    初亏,听起来好像“初窥”。彼男彼女初次相遇,四目相接,怦然心动,虽慌乱间把目光移向他处,却屡次暗中窥视,揣测对方心意,忐忑难宁。

     

    食既,恋爱已经开始。最美就在恋初,两情相悦蜜意柔情,双方都想把最好的展现出来,虽然有所克制,但内心的欢欣喜悦已经呼之欲出了。

     

    食甚,热恋。男贪女恋,男欢女爱,身子恨不得并作一处,天天腻在一起还嫌不够,如果爱情可以当做粮食的话,他们已经撑到肚满肠肥——此谓“食甚”。

     

    生光。在此时,女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男人不惜买来“钻石环”“贝利珠”,许下山盟海誓讨她欢心。

     

    然而,当女人以为时机成熟,暗示结婚的时候,男人却迟迟不肯为她冠上这顶名份的“日冕”。时日一久,感情降温,男人亦久久不肯表态,终于一日,女人不肯再等,黯然离去。两个人渐渐脱离彼此生活半径,由一个圆又复成为两个再无纠葛的圆——这是“复圆”了。

     

    虽然最后没能在一起,但毕竟曾全情付出,彼此占有全部,还算一段完整的爱情。可怜的是“日偏食”,仿佛一夜情,婚外情,第三者这种先天不足的爱情,斜斜地从对方生命里相错而过,虽亦是一种缘份,却站错了地方,或者算错了时机。

     

    这次错身而过,下次相遇又会是什么时候呢?不知那时,仰天看日的你我又兜转到了几何。

     

  • 聪明的公主 - [小随笔]

    2009-07-23

    先讲一个故事。

     

    从前有三兄弟,大哥二哥和汉斯。大哥和二哥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只有汉斯什么都不懂。

     

    这一天,传说中既美丽又聪慧的公主要在全国的青年里选一个称心的丈夫。大哥和二哥都颇为自负,把自己打扮地光鲜体面,准备了名贵的礼物,骑上高头大马向着宫殿出发了。汉斯也很想去,两个哥哥很无奈地带上了他,但只给他一头瘦弱的跛马。

     

    一路上,两个哥哥捧着大字典和法律条文在马背上苦苦背诵,生怕上通天文下晓地理的公主会考到什么他们不知道的题目。而汉斯则牵着他的瘦马,开心地蹦跳着,瞅瞅这,摸摸那,觉得什么都很好玩,他甚至捡了一只死乌鸦、一只破鞋子,和一袋子泥巴,他高兴地说,可以把这些作为礼物送给公主。他的哥哥们看到了连连摇头,觉得这个兄弟真是蠢到无可救药了。

     

    到了宫殿,大哥第一个进去面试。面对漂亮的公主,他感到很紧张,宫殿里又热得出奇。汗流浃背的他不禁说:“好热啊!”公主说:“对啊,这是因为父王打算烤几只鸟请大家吃呢!”大哥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就呆呆地站在那里,大字典上有什么东西,他一个字也想不起来。

     

    大哥失败了。二哥又进去面试。他也连呼“好热”,公主又说:“这是因为父王打算烤几只鸟请大家吃啊!”二哥也不知如何对答,脑子里一片空白,连一条法律条文也想不起来了。公主就把二哥也赶出去了。

     

    最后轮到汉斯进去了。汉斯一进去就嚷道“好热啊这里!”公主就说:“这么热是因为父王打算烤几只鸟来请大家吃呢!”汉斯听了很高兴,就把那只死乌鸦掏出来说:“那也顺便把它给烤一下吧。”公主眨眨眼,说:“可是没有盘子啊!”汉斯把破鞋子拿了出来:“现在有一只啦!”公主笑嘻嘻地说道:“可惜,少了盐巴呢!”汉斯自信满满地拿出了那袋子泥巴:“我这里倒有些上好的盐巴。”

     

    公主哈哈大笑。这时,她看到宫廷的记录员在一旁把所有的对话都抄录了下来,她老早就对这些老古董们不爽了。她就转头对汉斯说:“我很喜欢你,但旁边那些大臣们真是惹人厌的很。”汉斯说:“那为啥不请他们尝尝咱们的盐巴呢!”于是,汉斯和公主两个人合力向大臣们扔泥巴,把他们打跑了。

     

    公主选择了汉斯做她的丈夫,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讲完了。这是我小时候从【安徒生童话】里看来的一篇故事,题目叫【笨汉汉斯】,有些细节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以前看的时候,觉得汉斯一点也不聪明,公主更是傻到家了,这桩婚事简直是闹剧一场。

     

    可前几天和一个朋友讨论起大龄文艺女青年恨嫁的问题,忽然想起这个故事来,才发觉,其实对待爱情,故事里的公主才是真正的聪明。

     

    公主的聪明之处在于:她没有嫁给王子,她选择了一个她认为有趣的人。

     

    那个人,看不看我喜欢的书,懂不懂我热爱的电影,听不听我锺意的音乐,读不读我写下的文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要足够有趣。而且,他也要觉得我很有趣才行。两个有趣的人在一起,这一辈子才不会寂寞。还有,必要的时候,他亦要有和我一起扔泥巴的勇气。

     

    不要死守着王子到来的幻觉了,如果遇到一个足够有趣的人,就和他在一起吧。

     

  • 我亲爱的牙医吕叔叔,把我最后一颗智齿劈成了三瓣,然后翼翼地取了出来。他不是程咬金,使的不是三板斧,但他有一只很结实的凿子,在我的口腔里叮叮咚咚、敲敲打打,仿佛我的嘴巴里藏着一个正在施工的小型工地一样。

     

    据说,男人和女人最大的区别在于,男人不能一心二用,而女人却可以,所以男人看电视的时候往往听不进太太的唠叨,而太太们却可以一边织毛衣一边聊八卦还照看着跑来跑去的孩子。可是,吕叔叔轻而易举地打破了这条定律,他能一边给我拔牙一边歪着脖子打电话还能抽空把小护士们指挥地团团转。

     

    但他是我见到过最好的牙医了,尤其是我小心翼翼地问及拔牙的费用时,作为我姨妈的邻居,吕叔叔豪爽地挥了挥手,说不用了啦,那一挥手,就把我假想中的那张几千块钱的账单变成了一只乳白色的小幽灵,悠悠荡荡地从窗户飞走了,我“呼”地松了口气。

     

    为了纪念这个好人,我把算把这三瓣牙齿用万能胶粘起来,把它和我之前的三颗智齿放在一起,至此时,这曾经天各一方互相久仰的四颗牙齿就算会师成功啦。

     

    我把它们放在一个描画着牡丹花的精巧的琉璃鼎里面。我记得,我曾经把我所有掉下来的乳牙放在一个小宝塔的顶层上,可惜,这个小宝塔搬家的时候找不见了。都说琉璃易碎,但我希望,这只琉璃鼎能比宝塔更长久。

     

  • 诊所见闻琐记 - [小随笔]

    2009-07-21

    【喝药】

     

    一个六七岁样子的小男孩在爸爸的陪同下来诊所打吊瓶。他长得虎头虎脑,甚是可爱,又极爱讲话,一张小嘴百无禁忌,吧唧吧唧讲个不停。

     

    他说起昨天在医院里打吊瓶的事儿:

     

    爸爸陪他到医院里打吊瓶。无奈那吊瓶打得太慢,五个小时过去了还剩下一半。他爸爸是个急性子,于是就自己做主把吊瓶针从儿子手背上拔了出来,晃荡了晃荡剩下的那一半吊瓶——让他儿子咕咚咕咚喝下去了。

     

    在诊所,面对着哭笑不得的大夫,这个愣头愣脑的爸爸还摸着脑袋很天真地问:喝下去真一点效果都没有么?

     

    【体贴】

     

    还有一对小夫妻在打吊瓶。

     

    女的躺在沙发上,穿着蓝色短裙,从我的位置上看过去,看不到脸,被那男的挡得严严实实。

     

    那个男人,实在是第一眼没有眼缘那种。光着膀子穿一条大裤衩,身上的肉肥肥硕硕的,颜色像街角那家坛子肉里的酱猪蹄。

     

    但是,他对老婆真是好,且体贴都在细微处。

     

    刚进来的时候,我见他在老婆腿上盖了层报纸,还觉得好生奇怪,要是怕吹了凉风,盖个报纸顶用么?后来突然醒悟,在他们斜对面坐了个小伙子,他老婆穿短裙躺着,他是怕从那个角度老婆会走光。这样有些多虑的相护,旁人看了虽然觉得好笑,但也感动不已。

     

    吊瓶打到一半,还没等他老婆哼哼,他就已经跳将起来,捧起老婆的胳膊唤大夫来看,那几个隐隐约约的小红点是不是说明过敏啦?可在我看来,那不过是昨晚蚊子未褪的吻痕而已。

     

    换了一只吊瓶以后,他老婆忽然叫唤心跳加速,虽然大夫一再说听诊器里她的心跳完全正常,但还是耐不住丈夫满面担忧恨不能代为受罪的神情,把吊瓶给撤了,男人疼惜地给她抹眼泪,又抚又哄。

     

    此时女人坐了起来,我才看清面容,也不过是姿色平常的女人而已。

     

    姿色平常,但有人疼,就身娇肉贵。有人当你是宝贝,你才是宝贝,空谷幽兰无人赏,自和野草无异,孤芳自赏,到底意难平。

     

    他们出诊所的时候,男人一手扶着女人,一手拎包撑伞,兼软语安慰。忽得瞅见他们戴一副情侣脚链,一人左脚,一人右脚。常常人前炫耀的情侣衫情侣钻戒情侣手机,不免高调招摇,低头方能得见的纤细脚链,才更贴切世间夫妻的默契。

     

    【狗奴】

     

    点滴打到最后,进来两个老妇人,还有一只狗。这只狗长相甚为难看,像一只缩水又褪色的小号奶牛,耷拉下来的耳朵的质地活似我家去年冬天扔掉的破毯子。它就在房间的最中间趴着,大口地喘气,像吊死鬼一样把舌头伸在外面。我很愿意把它想象成一个拉环,我只要用力一拽,它的脑袋就会“呼啦”一下亮起来,像个大号的台灯一样。

     

    我想起彼得梅尔曾在书里提过一个手艺精湛的裁缝,他对每位顾客量体裁衣,细致到会问男性顾客习惯把生殖器放在左边还是右边。

     

    请恕我有这样的联想,但男人有时候真得像条狗,尤其是狗狗把舌头伸在外面的时候。我观察了一小会,得出了眼前这只狗喜欢把舌头放在右边的结论,如果有狗裁缝给它缝制一副口罩的话,恐怕还不得不参考我的这个结论呢。

     

    这只狗的主人——其中一个老妇开始打吊瓶了,另一个老妇人就想牵这条狗回家。于是,生离死别的一幕出现了——这条狗像一只装了反力学作用器的地板擦一样,任人生拉硬扯,它硬是向相反的方向拖着,死乞白赖地想留在这里。诊所的地板是光滑的瓷砖地,在老妇和狗狗进行了五分钟的拉力赛之后,地板被蹭得熠熠发光。最后,几乎是凌空提溜着,这只无限忠诚的狗被带走了。

     

    电视上正演【宝莲灯】,哮天犬化身成人,却仍伸着舌头叫二郎神“主人”。

     

    狗的这种忠诚,在我看来,近乎奴性,摇尾乞怜,阿谀谄媚。有人喜欢狗,是因为它“忠”,这种“忠”的意思是“完全听命于我”、“完全受我控制”。

     

    家长往往希望孩子“乖”“听话”,换句话说就是“受我控制”,但孩子如果想要有健全的自我,就要“听自己的话”“受自己的控制”,他会反抗,会离开,会成为一个不依附别人的独立的人。但狗就不会,他乖乖地受你控制,做你的奴仆,来换取一份温饱无忧的生活。

     

    我无时不告诫自己,作为一个孩子,亦要有自我的疆界。要像猫一样,在适时的时候选择优雅的离开,而不是像狗一样,在不适时的时候仍打着滚儿赖着不走。

     

  • 想成为员外 - [小随笔]

    2009-07-21

    在诊所打点滴的时候,看了一点【宝莲灯】。

     

    焦恩俊饰演的二郎神问外甥沉香:“你将来想成为什么?”

     

    沉香兴高采烈地回答:“我想成为员外。”

     

    他的理由很直接,员外有钱又有房,顿顿有肉吃,自己不用干活,可以雇七八个长工帮他干……

     

    二郎神对他失望透顶,觉得这个外甥胸无大志。

     

    这个桥段再一次验证了我对大部分成年人的看法:他们讨厌赤裸裸的真话。赤裸裸的真话像赤裸裸的女人一样让他们面红耳赤。

     

    沉香完全可以这样包装他的理想:我想成为一个社会成功人士,我将从哈佛大学毕业,在华尔街最繁华的地段买一套房子,每天到五星级酒店的海景旋转餐厅进餐,我的公司会有几万名员工,每天为全球经济创造着源源不绝的效益……

     

    他的舅舅一定会眉开眼笑,以外甥为豪的。

     

    其实说穿了,想做“社会成功人士”的理由和做“员外”是一样的嘛。

     

    照此说来,我们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理想,男人是想成为员外,女人是想成为员外的老婆。